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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应用数学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3-11-1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组织

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召开,由党组织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一般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落实为: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一次支委会,每两周过一次组织生活,每一季度上一次党课。

二.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对党员进行理论知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

2.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校党委院党委的决议。

3.讨论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支部委员。

4.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6.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三.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或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2.党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活动要有记录,对活动时间内容等要予以详细记载。

3.党员组织生活会必须注重实效。会前要作好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4.学院党委要定期检查各支部(或小组)的组织生活情况,即使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