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三月)
一、总则
1.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应用数学学院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制定《应用数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素质测评、文化素质测评、能力水平测评、身体素质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五项。
3.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基本分(25分)+思想素质测评成绩×12%+文化素质测评成绩×4 %+能力水平测评成绩×7%+身体素质测评成绩×7 %+专业素质测评成绩×70%。
4.综合测评成绩中的奖励分、减分条件仅对测评学期有效,以获奖证书、活动记录、处分决定等书面材料为凭证(加分材料须本人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综合测评各部分成绩的计算
(一)思想素质测评
1.思想素质测评成绩=(思想素质测评奖励分-减分)×12%
2.奖励分
(1)在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积极做好策划、组织、服务工作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加8分,有突出贡献者加10分。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团校和党校培训并取得两项结业证书者加3分。
(3)积极参加各类讲座,主办单位(或学院)提供证明者,1次加1分,最高分为5分。
(4)在宿舍文化建设评比活动中,被学院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宿舍,宿舍成员分别加8分、6分、4分。
(5)在校报、学院网站、团委网站上发表新闻稿件者,1次加5分,最高分为20分(一篇新闻只加一次,不累计加分)。
(6)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经学院认定盖章证明的同学,1次加3分,最高分为20分。
3.减分
(1)凡课堂考勤、时事政策学习、党团组织生活、主题班会、早操以及其他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者每次减5分,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每次减10分。
(2)凡因宿舍脏、乱、差等,所在宿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宿舍成员每次减2分;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违规使用电器者每次减5分。
(3)受记过处分者减5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30分;警告处分者减20分;受通报批评者减10分。
(二)文化素质测评
1.文化素质测评成绩=文化素质测评奖励分×4%
2.奖励分
(1)经选拔在各种文化艺术比赛(含数学文化艺术节开幕式表演、迎新晚会、辩论赛、情商情景剧表演)中获得名次者,按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加21分、18分、16分、10分。
(2)阅读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名著阅读书目》或者学院指定的阅读书目后,撰写了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加10分。
(3)学院认定的大型文艺活动(含数学文化艺术节开幕式和辩论赛总决赛)中,主持人加8分。
(三)能力水平测评
1.能力水平测评成绩=能力水平测评奖励分×7%
2.奖励分
(1)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且能履行职责,按如下标准加分:
①分团委副书记加14分,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分别加14分。
②学生会正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加12分。
③学生会副部长、班级副班长加11分。
④学生会干事、班委委员加10分。
⑤宿舍舍长加8分。
⑥各类社团组织(含志愿队)的负责人加10分,成员加5分。
⑦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
(2)在公开出版的各类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按刊物级别(校级、省级)每篇分别加20分、40分;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刊物上发表作品者,按刊物级别(校级、省级)每篇分别加5分、10分。
(3)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获“优秀社会调查报告”加5分,被评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加4分;积极参加“三下乡”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者加4分,其他同学加2分。
(4)参加学科竞赛,如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大学生ERP沙盘模拟大赛等,按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加30分、25分、20分;省级分别加18分、16分、14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竞赛和素质拓展活动竞赛,按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10分、8分、6分。
(5)英语国家六级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加20分,四级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加15分;托福考试92分以上和雅思考试6分以上加15分。
(6)取得实用技能(计算机、普通话、驾照、会计业资格、金融业资格、教师资格等)资格证书者加8分。
(四)身体素质测评
1.身体素质测评成绩=身体素质测评奖励分×7%
2.奖励分
(1)在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按照第1至8名分别加14分、12分、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
(2)在学院认定的各种团体体育项目竞赛中,团队队员按照第1至3名(或一等奖)加7分、第4至6名(或二等奖)加6分,第7名至8名(或三等奖)加5分。
(3)经选拔参加校运会,未获前八名的参赛运动员,每项加3分。
(4)在学院认定的大型体育活动中,裁判员每项加3分,运动员每项加5分。
(5)在国家体育素质测试中,优秀加40分,良好30分,达标20分。
(五)专业素质测评
1.专业素质测评成绩=专业素质平均成绩×70%
2.专业素质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
三、综合测评的组织领导
(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海生
副组长:王俊新
成 员:江源源、王苏春、杨丽萍
(二)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组 长:辅导员
副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成 员:学习委员及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的其他7位成员
(三)综合测评小组的职责
1.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副组长负责向本班同学宣传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依据综合素质所包括的内容对每位同学的表现逐项计算并审核综合测评成绩。
3.班级综合测评由各班辅导员负责实施并向全班公布测评结果。
四、综合测评成绩的记载和报送
1.各班报送本班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的打印稿。
2.文件名为:应用数学学院**班**学年第*学期综合测评情况。
五、附则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决定。
2.各班的综合测评排名情况经辅导员审核签字,提交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张榜公示。
3.以上各条款解释权归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测评过程若有疑问,请及时上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